丹徒工商開展“春風行動”規范商業廣告


?為進一步遏制消費領域“霸王條款”現象,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,努力營造丹徒區規范和諧的市場消費環境,2010年3月30日,鎮江市丹徒工商局在全區開展“春風行動”,對商場、超市、美容美發店、健身房、酒類專賣店、金融網點和部分旅游景點,以及干道兩側的店堂告示、商業廣告開展專項集中整治。凡經營者利用合同格式條款免除自身責任、加重消費者責任、排除消費者權利等違法行為的單位,依據《江蘇省合同監督管理辦法》的規定,發出“限期責令改正通知書”,當天全區共抽查170家經營單位,發出改正通知書14份。
責任編輯:李斌
(原標題:鎮江日報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