協同推進降碳、減污、擴綠、增長 我市發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實施方案
9月27日上午,《鎮江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實施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實施方案》)新聞發布會召開。《實施方案》明確今明兩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總體思路和改善目標,包含57條重點工作任務,主要包括“兩項舉措”“三大任務”“四大領域”“五項重點”和“六大支撐”。
6
2013年至2023年,全市PM2.5濃度由72微克/立方米下降至37微克/立方米,下降48.6%,優良天數率由59.8%上升至75.7%,提升15.9個百分點。為滿足人民群眾對更好生態環境質量的新期盼,以更高水平保護支撐高質量發展,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工作要求,我市印發《實施方案》。
《實施方案》總體要求是協同推進降碳、減污、擴綠、增長,以改善空氣質量為核心,扎實推進產業、能源、交通綠色低碳轉型,推動全市高質量發展。主要目標是,到2025年,全市及各地PM2.5濃度比2020年下降10%,基本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;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總量比2020年分別下降10%以上,完成上級下達的減排目標。
隨著《實施方案》出臺,我市治氣工作重心進一步聚焦,舉措進一步明晰,責任進一步壓實。
市生態環境局局長成杰介紹,我市將落實控增量、優存量“兩項舉措”,促進產業綠色低碳升級。堅決遏制高耗能、高排放、低水平項目盲目上馬,持續推進落后產能退出、產業綠色低碳化改造和綜合治理。圍繞強化控煤炭、降能耗、增綠電“三大任務”,加快能源清潔低碳高效發展。嚴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費總量,持續降低重點領域能耗強度,大力發展新能源和清潔能源。
同時,聚焦運輸結構、機動車、非道路移動源、油品“四大領域”,大力推動交通領域綠色低碳轉型。持續優化調整貨物運輸結構,加快提升機動車清潔化水平,強化非道路移動源綜合治理,建立油品儲運銷環節聯合監管機制。抓好VOCs治理、園區高值壓降、重點行業超低排放、 重點行業提標改造、面源管控“五項重點”。
強化機制建設、能力建設、標準規范、環境經濟政策、監督考核、公眾參與等“六大支撐”。嚴格執行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,加強監測和執法監管能力建設,嚴格執行VOCs含量限值標準,積極發揮財政金融引導作用,嚴格監督考核,實施全民行動,共同改善空氣質量。(單杉)
責任編輯:李貝